排污许可证是实施排污许可制的重要载体,是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是排污单位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包括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承诺书等内容。
政策依据:《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